主旨:雲林縣四湖鄉公所查99年5月31日前飛沙暨溪崙納骨塔疑骨骸罈未繳費入塔一事,爰目前仍有吳永鴻等6名使用者,因其家屬及處所不明,無法公文書投遞。 說明: 一、依據本所殯葬宗教管理所113年5月29日第1131600176號簽呈及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二、公告期間:20日(自本公告張貼之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