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鄉第二公墓富豐段0617-0000地號無主墳遷移公告。
說明:依據林志宏 君於108年6月5日申請書辦理。
遷葬原因: 申請人林志宏為上開墳地義務照顧者,因年長體力不堪負荷,故委請本所辦理遷葬公告。
聯絡方式: 本案聯絡人陳韋睿: 0963 503072;本所民原課:03_8831111分機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