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年度樹葬區植存辦法: 一、 依據桃園市大園區多元暨環保自然葬法樹葬區實施計畫辦理。 二、 每月 2 場次, 並 於每月第 2 及第 4 週之週三上午 9 時進行,且每場次 10 位為限;若有異動,本區將事前於公墓紀念館公佈欄及網站公告。 三、若因天候因素影響或其他不可抗拒情事,本所將通知延期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