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宜蘭縣頭城鎮公所修正「宜蘭縣頭城鎮殯葬設施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公告、令、修正前後對照表及全部條文各1份。 說明:依據宜蘭縣頭城鎮民代表會112年11月28日頭鎮代字第1120001378號函辦理。(頭城鎮民代表會112年11月召開之第22屆第5次臨時會議議決照原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