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桃園市大溪區第三公墓及第七公墓等用地全部範圍禁葬公告。 說明: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40條暨桃園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第2條 及桃園市政府民政局112年12月6日桃民儀字第1120022302號 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