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所訂定「屏東縣長治鄉鼓勵第一、二公墓遷葬進堂優惠辦法」公告
說明:依據屏東縣長治鄉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九條暨屏東縣長治鄉民代表會108年8月8日屏長鄉代字第10830057400號函第21屆第4次臨時大會第2號議決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