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屏東縣竹田鄉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條例」暨地方制度法第27條辦理。 二、旨揭辦法業經本所於中華民國114年12月11日竹鄉殯字第11400068722號令訂定發布,請屏東縣政府准予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