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發布115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辦理。 二、休塔期間自115年2月14日(星期六)至2月22日(星期日),共計9日。 三、115年農曆春節連假期間暫停辦理各項業務,如欲辦理遷入 、遷出、安葬、起掘等各項業務,請於115年2月14日(星期六)以前或 2月22日(星期日)以後至本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