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所增﹙修﹚訂「屏東縣萬巒鄉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公告。
說明: 一、依據地方制度法第32條規定辦理。 二、本案業經本鄉鄉民代表會第21屆第3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 三、旨揭條例自公部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