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鎮五魁段588,588-2地號私人土地內有(無)主墳墓遷葬公告。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3年11月3日台內民字第1030608958號書函及申請人鄞林秀雲君,鄞銘俊君,鄞銘慶君於108年10月04日申請書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