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鄉修正「屏東縣長治鄉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條例」公告
說明:依據地方制度法第32條暨本鄉鄉民代表會第21屆第2次定期大會議決通過辦理(108年11月14日屏長鄉代字第10830080100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