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鄉芳崎段地號769、773、774、775、776、776-1、777、778、779、780、783、803、803-3等13筆土地範圍內有(無)主墳墓遷葬公告。 說明: 一、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30條、第41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