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辦理花蓮市佐倉公墓A區「功學段165、175、176、177、178、180、197、198地號」土地範圍內有(無)主墳墓遷葬公告。 說明: 一、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30條及41條規定辦理。 二、附公告、地籍位置圖及清單、照片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