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屏東縣長治鄉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條例」公告、令、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條文各1份。
說明:依據地方制度法第32條暨本鄉鄉民代表會第21屆第6次臨時大會議決通過辦理(109年2月15日屏長鄉代字第10930010700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