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修正「宜蘭縣頭城鎮殯葬設施管理自治條例」公布令、公告、全部條文及條文修正對照表、「宜蘭縣頭城鎮喪葬設施使用規費及保證金收費標準表」各1份。
說明: 一、依據地方制度法第32條暨宜蘭縣頭城鎮民代表會第21屆第6次臨時會第3次會議決案(宜蘭縣頭城鎮民代表會109年3月30日頭鎮代字第1090000324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