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屏東縣內埔鄉第2、3、6、8、11、13、14、15公墓土地範圍內禁葬公告、地籍圖、地籍謄本乙份。
說明: 一、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40條規定暨屏東縣內埔鄉民代表會第21屆第6次臨時大會議決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