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屏東縣竹田鄉3公墓(頭崙公墓新田段422-6地號)禁葬公告、地籍謄本、地籍圖各1份。
說明: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40條規定暨屏東縣竹田鄉鄉民代表會109年3月31日竹鄉代字第10930021200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