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竹田鄉增(修)訂「屏東縣竹田鄉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及「屏東縣竹田鄉殯葬設施使用規費收費標準」公告
主旨:屏東縣竹田鄉所增(修)訂「屏東縣竹田鄉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及「屏東縣竹田鄉殯葬設施使用規費收費標準」公告。
說明:
一、依據地方自治法第32條規定、屏東縣政府108年6月25日屏府民殯字第10821790600號函暨屏東縣竹田鄉民代表會109年5月15日竹鄉代字第10930032200號函辦理。
二、本案業經屏東縣竹田鄉鄉民代表會第21屆第7次臨時會議決通過。
三、令、公告、修正條文對照表及全部條文各1份。
四、施行日期:自公布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