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彰化縣員林市員草段304、305地號,鎮興段82、84、87、88、92地號土地範圍內逾8年未起掘有(無)主墳墓遷葬公告。
說明: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28、30、41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墳墓地點:彰化縣員林市第二示範公墓墓地員草段304、305地號,鎮興段82、84、87、88、92地號土地範圍內逾8年未起掘有(無)主墳墓。
二、遷葬原因:墓基使用期限屆期,土地更新再利用。
三、遷葬期限:自公告日起三個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