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屏東縣牡丹鄉第四公墓(牡丹村公墓)墓區全區禁葬事宜
依據: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40條規定及本鄉牡丹村108年3月1日部落會議決議辦理。
一、禁葬範圍:東源段1105、1106號土地。
二、禁葬日期:自108年3月1日。
三、禁葬原因:辦理殯葬設施改善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