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臺東縣達仁鄉安朔村安朔舊公墓、台坂村拉里吧公墓有(無)主墳墓遷葬公告。
說明: 一、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39條規定辦理 二、依據內政部109年4月28日台內民字第1090023300號函及臺 東縣政府109年4月29日府民禮字第1090087788號辦理。
三、公告、地籍圖、地籍謄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