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彰化縣埔鹽鄉公墓暨納骨堂使用管理自治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公告令乙份。 說明:依據彰化縣埔鹽鄉民代表會第21屆第7次臨時會決議(109年6月19日彰鹽鄉代字第1090000381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