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雲林縣四湖鄉公墓暨納骨堂使用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
說明:
一、依據地方制度法第32條暨雲林縣四湖鄉民代表會109年11月26日四鄉代議字第1090000794號函辦理。
二、公告、令、修正後全條文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