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防治新冠肺炎,降低傳播風險,彰化縣埔鹽鄉第二、八、十三公墓納骨塔自即日起至清明假期止(4月5日),除申請進塔、退塔等,不開放民眾入塔祭拜。
說明:
一、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眾集會指引辦理。
二、公告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