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南投縣鹿谷鄉第一公墓、第四公墓、第六公墓、第八公墓、 第十公墓、第十一公墓、第十二公墓、第十三公墓等8座公墓禁葬公告。 說明: 一、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40條規定暨鹿谷鄉民代表會第21屆第5次定期大會決議案辦理。 二、公告、地籍圖、地籍謄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