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鄉清安村清安公墓(清安段第95地號)、梅園村梅園公墓(梅園段1029地號)及梅園村天狗公墓(梅園段648地號)全部範圍內禁葬公告。
說明: 一、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40、41條及苗栗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32條相關規定辦理。
二、公告期間內,上開範圍內有(無)主墳墓所有人、管理人及關係人,請於禁葬期限內向本所完成認領作業事宜;公告期滿後,屆時依法起掘遷葬並安置於原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