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所修正「苗栗縣卓蘭鎮殯葬設施管理使用自治條例」公告、令、修訂條文對照表、自治條例全文。
說明: 一、依地方制度法第32條辦理。 二、旨揭修正條例案業經本鎮民代表會第21屆第2次臨時會議決通過(108年4月11日卓鎮會21字第1080000382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