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更正本鄉108年6月11日壯鄉民字第1080006571號函(諒達)之附件資料公告。
說明: 一、上開函示,因附件收費標準表誤用,請予以作廢。 二、請依本函惠予抽換壯鄉民字第1080006571號函之收費標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