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彰化縣埔鹽鄉墓骨塔113年農暦春節休塔公告。
說明: 一、依據行政人事行政總處發布中華民國11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辦理。 二、113年2月8日至2月14日農暦春節期間(農暦12月29日至正月初五)共7日,本鄉第二、八、十三公墓納骨塔休塔,休塔期間暫停辦理納骨塔及公墓各項業務,如欲辦理祭拜、選位、入塔、遷出、安葬、起掘等事項,請於113年2月7日以前或2月15日以後上班日,洽各公墓管理室辦理。
三、公告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