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鎮第七公墓部分範圍內土地禁葬公告.
說明: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40條規定暨苗栗縣苑裡鎮民代表會108年6月18日苑鎮代(21)會字第478號議決案送請執行單辦理。
禁葬範圍: 本鎮第七公墓部份範圍內土地(大埔北段1105地號土地,面積共45984.38平方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