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臺東縣延平鄉武陵公墓部分範圍內(延平鄉武陵段27、28地號)土地禁葬公告。 說明: 一、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40條規定暨臺東縣延平鄉民代表會第21屆第10次臨時會議決案辦理。 二、公告、地籍圖、地籍謄本及空照圖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