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嘉義縣朴子市第一示範公墓禁葬公告
說明: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40條暨本市市民代表會第8屆第1次臨時大會議決案辦理。
公告事項:
一、禁葬原因: 為提升市容及殯葬設施整體規劃需求。
二、禁葬範圍: 本市第一示範公墓丙區、丁區、戊區、東一區、東二區、東三區等6個墓區。
三、禁葬日期: 自公告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