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所增(修)訂「雲林縣口湖鄉公立殯葬設施管理使用自治條例」第11條第2、3、4項。
說明: 一、依據107年度台灣省雲林縣審計室審核通知事項辦理。 二、本增(修)訂案業經本鄉民代表會第21屆第1次定期大會議決通過。 三、旨揭乙案附件請逕自本所網站(http://www.kouhu.gov.tw/)公告資訊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