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嘉義縣番路鄉南下坑段1371地號私人土地範圍有(無)主墳墓認領遷葬事宜。
依據:林金發君於108年1月19日陳情書及殯葬管理條例第3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遷葬地點:番路鄉南下坑段1371地號。
二、遷葬事由:林金發君為番路鄉南下坑段1371地號土地所有權人吳金柱君之委託代理人,該土地上有(無)主墳兩座,妨礙其土地使用之權益,因此向本所提出陳情,由本所代為公告認領遷葬事宜。
三、遷葬時間:自公告日起三個月內。
四、上開土地範圍內該墳所有人、關係人、管理人,請於公告期限內與地主協商遷葬事宜,並副知本所,公告期滿後,無人認領,將依內政部92年5月21日台內民字第0920004956號函示,由地主逕行辦理起掘遷葬事宜,不得異議;該案本所僅代為公告,如遷葬行為涉及私權,應由地主自行負責。